关于做好10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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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南林教[2009]41号)的安排,我校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答辩、评优及抽检工作阶段,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评优与抽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1.答辩时间安排在校历第15至16周(6月7日-6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安排。 2.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学院在答辩开始前2天将《答辩安排表》上报至教务处教学科,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各学院答辩及成绩评定情况。 3.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质量关。答辩时建议尽可能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对于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不予进入答辩程序。 二、评优与抽检工作 1.各学院按照优秀毕业论文限额,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校级优秀论文评选,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2.各学院在前期通过审批的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中,推荐1个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评选。 3.各学院按限额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6。 4.学校将于2010年6月11日公布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名单,抽检名单由学校随机抽选确定。要求抽检到的学生同时提供毕业设计(论文) 的文字稿和电子稿,学校将借助“学位论文比对系统”,将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与全国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学位论文进行比对,发现抄袭者将严肃处理。 三、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于6月18日前将评优及抽检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或外文参考文献翻译、中期检查表、论文、答辩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2.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网络管理试点的学院,答辩时间及要求参照前文要求,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操作指南》。评优、抽检论文直接在系统中提交、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答辩安排表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推荐表 5、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 6、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表 7、抽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6: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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