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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0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5-31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南林教[2009]41号)的安排,我校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答辩、评优及抽检工作阶段,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评优与抽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1.答辩时间安排在校历第1516周(67-61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安排。

2.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学院在答辩开始前2天将《答辩安排表》上报至教务处教学科,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各学院答辩及成绩评定情况。

3.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质量关。答辩时建议尽可能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对于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不予进入答辩程序。

二、评优与抽检工作

1.各学院按照优秀毕业论文限额,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校级优秀论文评选,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2.各学院在前期通过审批的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中,推荐1个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评选。

3.各学院按限额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6

4.学校将于2010611日公布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名单,抽检名单由学校随机抽选确定。要求抽检到的学生同时提供毕业设计(论文) 的文字稿和电子稿,学校将借助学位论文比对系统,将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与全国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学位论文进行比对,发现抄袭者将严肃处理。

三、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于618日前将评优及抽检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或外文参考文献翻译、中期检查表、论文、答辩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2.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网络管理试点的学院,答辩时间及要求参照前文要求,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操作指南》。评优、抽检论文直接在系统中提交、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答辩安排表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推荐表

5、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

          6、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表

7、抽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附件压缩包下载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6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毕业生人数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3%)

指导

教师数

优秀指导教师(10%

1

森环院

337

10

73

7

2

化工院

380

11

53

5

3

机电院

352

11

46

5

4

木工院

323

10

69

7

5

经管院

447

13

74

7

6

土木院

378

11

58

6

7

人文院

173

5

25

3

8

信息院

181

5

41

4

9

园林院

137

4

43

4

10

理学院

122

4

39

4

11

外语院

61

2

14

1

12

艺术院

268

8

49

5

13

家具院

174

5

23

2

14

轻工院

171

5

27

3

15

交通院

177

5

27

3

16

应用院

59

2

 

2

合计

3740

111

661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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