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实践教学>>集中实践环节
关于规范实验教学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15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材料归档工作,现对实验教学归档要求事项进行明确,具体如下:

一、归档实验课范围

独立设课的实验和课内实验

二、归档内容

实验课程类别

存档内容

保存单位

保存

方式

保存期限

独立设课实验

考试材料

学院

统一归档

学生离校后两年

实验报告

系(教研组)、任课老师

自存、

备查

课内实验

实验报告

系(教研组)、任课老师

自存、

备查

三、归档要求

(一)实验报告

由承担实验课系(教研组)及任课教师保存、备查;或根据学院的实验报告材料归档要求和细则,由学院统一归档。

(二)考试材料

1.独立设课实验,如有考试,考试材料按《南京林业大学试卷保存与归档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2.非独立设课的实验成绩考核,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验完成总体情况进行总体评定,按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成绩评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联系电话:85427160

 

附件:实验报告材料归档封面

 

                                    教务处 实践科

                                   2015109

 

Copyright © 2018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