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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5-2016-2学期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6-03-06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创新能力培养,现将我校2015-2016-2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学规范

各学院、指导老师必须严格依照《南京林业大学实验教学规程》、《南京林业大学实习教学工作规范》、《南京林业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认真指导和实施,确保实验、实习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

二、强化过程管理

1实习、课程设计指导教师需认真填写《实践教学计划表》,并在实践教学环节开始前1周交至教师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2、实验课(独立设课实验、课内实验),实验指导教师需填写《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并在实验开课前1周交至教师所在学院,纸质稿一式两份,由学院分别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及实验室。

3、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实践教学任务安排和《计划表》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指导教师、时间、地点。如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加强质量监控

各学院及院级教学督导组须将实践教学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对实验、实习各环节开展有效的监督与评价。学校将根据以教务系统所安排的实习、实验课程设计任务安排表为依据进行随机检查。

附件:

附件1:2015-2016-2学期实践、实验教学环节一览表.rar

附件2:校内实习计划表.doc

附件3:校外实习计划表.doc

附件4:实验教学授课计划安排表-新.doc

 

                                             教务处  实践科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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