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教学实验项目统计数据的通知 | ||||||
|
||||||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上报教育部2015-2016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教学实验项目数据统计时段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实验人员表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各单位可以在2014年报表(附件4)的基础上对“实验者类别”、“实验者人数”、“每组人数”、“实验学时数”4列进行修改填报。今年新增的实验项目用红色字体标注,减少的实验项目直接删除。因各种报表的数据有呼应关系,要严格按照各种报表填报说明和报表格式认真填报。 2.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 3.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早填报相关教学实验项目统计数据表格(附件1),务必于6月24日前将填好的表格(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yummyshen@njfu.edu.cn,纸质版(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老图书馆206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教学实验项目数据统计工作,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要按照各种统计表格认真、如实、准确填报。各单位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时上报。填报工作中,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沈俣,85427473。 附件:1. 3.
教务处 实践科 2016年6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