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2017-1学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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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2017-1学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 实践教学环节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创新能力培养,现将我校2016-2017-1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教学规范 各学院、指导老师必须严格依照《南京林业大学实验教学规程》、《南京林业大学实习教学工作规范》、《南京林业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认真指导和实施,确保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 二、强化过程管理 1、实习、课程设计指导教师需认真填写《实践教学计划表》,并在实践教学环节开始前1周交至教师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2、实验课(独立设课实验、课内实验),实验指导教师需填写《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并在实验开课前1周交至教师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3、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实践教学任务安排和《计划表》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指导教师、时间、地点。如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加强质量监控 各学院及院级教学督导组须将实践教学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对实验、实习各环节开展有效的监督与评价;学校将根据实习、实验课程设计计划安排表为依据进行随机检查。
教务处 实践科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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