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领航杯 2013年江苏省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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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领航杯 2013年江苏省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精神,深入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有效应用,促进我校大学生信息与数字媒体应用技能的提高,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3年江苏省“领航杯”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苏教办电〔2013〕2号)精神,以及大赛组委会制定的《领航杯·2013年江苏省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细则》(苏教电〔2013〕12号),决定在我校组织推荐参加2013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的参赛作品。 一、大赛主题 本届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的主题是:技术启迪智慧,创新领航未来。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参赛作品项目设置 本届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参赛作品项目设置为:动画作品、DV作品、网站作品、课件作品和应用软件。 四、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热情,并做好参赛作品的指导(组织相关教师做好指导)和推荐工作。 2、报送时间、地点:9月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赛作品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 联系人:奚老师、黄老师,电子信箱:hcw@njfu.com.cn 地点:教五楼50412室,电话:85427685 3、校内评审:9月12日前,由教务处牵头,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和指导,评选出校内优秀作品。并将评选意见反馈给参赛单位,以便对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4、9月15日前,报送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 有关竞赛的详细要求见附件: 附件1:领航杯·2013年江苏省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遴选细则 附件2:2013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作品规范 附件3:2013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参赛报名表
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领航杯·2013年江苏省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遴选细则
为确保“领航杯·2013年江苏省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遴选细则如下: 一、参赛对象 江苏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参赛作品类型及要求 参赛作品共五种类型,包括动画作品、DV作品、网站作品、课件作品和应用软件。 参赛作品有关要求如下: 1.参赛作品应是表现完整主题的原创作品,能充分体现“创意、创新、创业”的价值理念,内容健康、科学、向上,富有时代精神。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 每个学院申报参赛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作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数量),每件参赛作品作者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超额报送作品一律不参加评审。 3.参赛作品必须符合《2013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作品规范》(附件2),不按要求提交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4.已正式出版的作品、已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发布过的作品、已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竞赛。 5.参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誉权或隐私权;作品不得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病毒及破坏性程序,否则直接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 6.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实施资源共享。 三、申报办法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院内核查、预审,遴选出优秀作品统一上报至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教五楼50412室,电话85427685)。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材料 (1)《2013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参赛报名表》(附表3):由第一作者签名,随作品一同报送(一式两份)。 (2)参赛作品光盘:参赛作品刻录至光盘(一式两份)。 参赛作品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2.报送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3年9月7日。报至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教五楼50412室,电话:85427685)
附件二: 2013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作品规范 一、作品类型说明 1.动画作品(使用计算机二维或三维动画软件制作的作品,时长5分钟以内); 2.DV作品(作品题材可涉及新闻类、科教类、广告类及剧情类等,时长10分钟以内); DV作品需提供外挂字幕:片头字幕需注明参赛作品名称、时长、拍摄地点、剧情简介;片尾字幕需注明主创人员名单、学校单位;正文应配有中文字幕或中英文双字幕。 3.网站作品(阐释或传递某类主题信息的网页作品); 4.课件作品(对一个或几个知识点实施相对完整教学的辅助教学作品,可采用PPT、Authorware、Flash、电子书等多种课件制作工具); 5.应用软件(为满足特定应用需求而编制的基于网络运行环境的软件,如各种系统软件、游戏软件等)。 二、作品存放要求 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存放作品的总文件夹必须以“序号-作品名称”命名,序号为学校联系人和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附表2)中的排列序号。总文件夹下设“运行文件”、“源文件”和“支持与说明”三个子文件夹,具体要求如下: 1.“运行文件”文件夹 该文件夹用于存放参加评审的作品,指发布后可脱离开发环境直接运行的文件。 动画作品请提供FLV格式版本;DV作品以DVD形式记录(MPEG2,720*576),并提供FLV格式版本。 2.“源文件”文件夹 该文件夹用于存放程序源文件、代码、素材文档、拍摄花絮等数据文件。如由于文件容量原因则可以选择性提供主要部分,但要能反映作品的原创性。 3.“支持与说明”文件夹 该文件夹用于存放作品简介、作品截图以及保证作品正常运行的说明文档和插件。 (1)作品简介:提供不少于500字的参赛作品简介(word格式);如涉及引用请一并在此注明出处。 (2)作品截图:参赛作品代表图片一张,JPEG格式,分辨率为800*600。 (3)说明文档:保证作品正常运行的说明(word格式),包括开发、安装、配置的系统与软件版本及要求,分步骤详细的安装配置说明等。 (4)特殊插件:提供作品正常运行需要的特殊软件或插件。 三、作品安装、配置及执行 1.作品在Windows XP/2003系统中能正常运行,对操作系统版本有要求的必须注明; 2.提倡使用绿色软件,并进行多设备安装测试; 3.除站点根目录外,作品还能支持其它不同虚拟目录的安装; 4.若参赛作品是网站作品,则开发平台选择参照下表,静态网站对开发平台不作要求;
5.作品如需使用SQL SERVER数据,要求用“附加”的数据,不用“备份/还原”的数据,并在网站支持与说明文档中标明数据位置; 6.作品如果涉及登录,前台账号和密码均为guest;后台管理员登录名和密码均为admin。如果有特殊要求,必须在“说明文档”里注明。 四、其它 1.繁体字问题 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1)文物古迹; (2)姓氏中的异体字; (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4)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 (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同时,已有的题词和手书招牌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必须在适当的位置配有规范汉字。人名用字提倡使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2.违规问题处理 对不符合作品报送及技术规范要求或技术环境配置不清楚将予以降级或淘汰。
附表3: 2013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 参赛报名表
注:1.一式两份,第一作者手写签名、学校盖章; 2.作品类型及其子类型均为必填项; 3.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将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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