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09年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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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林 业 大 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林教[2009]34号 关于开展2009年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学期举行2009年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近5年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且高校教龄在2年(含2年)以上主讲过一门课程一遍以上的教师。 二、竞赛方式 各学院、部在初赛的基础上,推荐1名青年教师参加全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参赛教师根据本学期课程教学进度和竞赛整体时间安排自主选定随堂竞赛时间报教务处(报2个备赛时间,每个时间为连续的两学时)。教务处根据参赛教师的教学进程统筹协调,选择其中一个时间为随堂竞赛时间。竞赛原则上不影响正常的教学进程。 三、时间安排 1.2009年10月12日~10月23日为各学院、部青年教师讲课初赛阶段,各学院、部组织本单位的青年教师进行讲课竞赛,于10月 26日以前将推荐参加校级讲课竞赛教师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科。报送材料为:《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推荐表》(附件1)、参赛教师本学期授课教案(2次备赛课教案)和教学日历。 2.2009年10月27日~10月28日,教务处安排竞赛日程。 3.2009年11月2日~11月13日,举行全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 4.专家组按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附件2)评分,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 本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根据竞赛情况确定,学校将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讲课竞赛,组织好本单位参赛教师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要组织近三年新上岗的青年教师前往观摩、学习。 六、附件 附件:1.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推荐表 南京林业大学 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
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评分标准 任课教师: 授课名称: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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