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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3-14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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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林教[2011]2 

关于做好2011年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07年我校新增设了园艺、法学、给水排水工程、社会工作、日语等5个本科专业,今年首届毕业生即将毕业。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规定,5个专业需申请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分为通讯评审和实地评审,通讯评审于4月上旬进行,通讯评审结果为优秀的专业不再进行实地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的专业省教育厅学位办将组织专家于20115月上旬至6月中旬到学校进行实地评审。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专业顺利通过评审,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院级领导小组

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实地评审专业专家组的推荐

对进行实地评审的专业,由有关学院提出相关专业的评审组专家建议名单,每个专业评审组提名810人,供省学位委员会参考并确定专家组人选。评审组专家代表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三、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实地评审程序

通讯评审结果未取得优秀成绩,需进行实地评审的专业,另外需要准备汇报材料、自评报告、《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教学档案等有关材料。具体实地评审工作时间为半天,程序如下: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材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等,抽检教育教学档案(30分钟),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1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

4、分别同时召开教师与管理人员代表座谈会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40分钟);

5、评审组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40分钟);

6、评审组反馈专业建设意见(20分钟)。

四、其他事宜

1、相关学院暂按《关于开展江苏省2010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02号)精神,做好通讯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逐项准备材料。

2、请相关学院于46前将《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初稿)(可在教务处网下载/)交教务处教学科审核,审核修改通过后,正式文本一式5份于413交教务处教学科

3、有关证明材料:
 (1)本届本科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
 (2)专业负责人和专业课教师(不含公共课教师)的最后学历或最高学位证书;
 (3)近4年所获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及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
 (4)近4年出版专著或教材的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文章首页;
 (5)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批件;
 (6)与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所签协议;
 (7)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计划、规范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复印件,请将1-7项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套。通讯评审后,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还,请勿提供原件。

附件: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南京林业大学

                                      O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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