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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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 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省重点专业建设工作,江苏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27号),现转发给你们,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根据“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以《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基础,认真制订《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详见附件),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建设任务,强化建设措施,落实建设责任。 2、《建设任务书》的制订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具体建设项目如能分年度表述的,必须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项目,应明晰提出项目实施阶段及其起止时间。主要预期建设成果、人才培养质量预期效益等应不低于《申报表》提出的目标任务。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类)的《建设任务书》进行论证。 二、报送要求 1、 2、 3、12月10-12日期间,请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省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dzy.org),在线填写《建设任务书》及有关信息,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将在省厅下发后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省教育厅将对上报的专业(类)《建设任务书》进行审核确认后下达。下达的《建设任务书》是建设实施、经费拨付、检查验收的依据。 2、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阅和下载。 附件: 附件压缩包下载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27号) 4、重点专业省财政经费投入预案 教务处 二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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