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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级“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3-07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08级“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南林教[2010]23号)文件,自2008级本科学生开始,学生必须修满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规定项目的6学分方可毕业。

为了准确统计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学分,为毕业审核工作作准备,现开展对2008级学生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南林教[2010]23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必须成立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请各学院务必将本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名单》(附件1)于3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同时发至jxk@njfu.edu.cn)。

二、410日前,各学院完成对2008级未满6学分的学生最后一次认定工作。

三、416日前,将2008级学生四年在校期间所获得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完毕,将《2008生素质拓展项目与创新学分统计》(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同时发至jxk@njfu.edu.cn)。

四、416日—54日学院完成系统成绩录入工作。(届时会发放系统录入操作指南)

五、57-10日,学院纸质成绩单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六、5106月初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毕业审核。

具体学分认定办法可参见南林教[2010]23号《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请各学院务必根据以上时间安排进行此项工作,以便顺利完成2008级班学生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

附件1: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2:2008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与创新学分统计表

教务处

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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