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方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修订(制订)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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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方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及其教学大纲修订(制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我校南方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南方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的修订(制订)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与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对高等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为培养素质、知识、能力协调发展,适应社会和行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要体现教育改革和创新精神,要将学校近年来的教学改革系列成果内化到新的培养方案中,要注意借鉴和吸取国内外高等学校,特别是校本部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修订(制订)工作的成果和成功经验。修订(制订)教学大纲,要围绕人才培养定位,紧扣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突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实现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修订(制订)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订)范围为我校南方学院目前招生的38个专业:林学、园艺、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木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包装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旅游管理、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园林、风景园林、城乡规划、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英语、日语、环境设计、摄影、工业设计、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车辆工程、环境工程。 教学大纲修订(制订)范围为:南方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都应制定教学大纲,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各学院报送开设的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含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类、体育类、英语类、生态环境类等)也均要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三、组织实施与经费保证 (一)按照学校总体安排,教务处提出修订(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的审核、整理和汇编,最后经教务处会同南方学院组织专家审定后实施。 (二)各学院须成立院级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修订(制订)工作小组,统一认识,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借鉴并参照国内外相关院校的专业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必要时组织专家咨询审核。各学院由教学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的修订(制订)工作,加强与相关学院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合作,并做好全院相关课程的协调工作。 (三)专业负责人作为专业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的修订(制订)工作,把握好修订(制订)质量和进度,统筹安排经费。各学院、部要对本院承担的修订(制订)工作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进行督促,以便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为保证修订(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工作的顺利实施,南方学院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每个专业1万元,有专业方向的专业1.5万元)。 四、时间安排 1.修订(制订)南方学院2015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大纲工作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进程如下:
2.南方学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自2015级开始实施。 五、基本原则 (一)合理定位,强化特色 根据南方学院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专业发展历史和现状、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实际变化,在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相应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校本部的办学优势与条件,强化专业特色。 (二)拓宽口径,通专结合 根据2014年省教育厅招生要求,南方学院专业培养方案,统一实行按专业培养,培养方向以课程模块方式体现,按专业类别统筹规划,同一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采用同一平台,打通一、二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和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在拓宽口径的基础上,三、四年级可按专业方向的课程模块进行培养,个别专业可从二年级开始分专业方向。明确专业核心课程,以及课程与学生知识能力培养的对应关系。要通过优化通识教育课程结构体系,拓宽专业基础,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南方学院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的开设应以培养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为目的,坚持理论教学的必须够用为度的原则,根据各专业的办学特色,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的开设要求可不同于校本部的对应专业,并通过大纲的制定加以固化,通识课程设置及开设学期从通识课平台中选取。 (三)因材施教,增强针对性 要充分考虑南方学院依托校本部办学以及实行“2+2”办学模式的特点,在明确南方学院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基础上,注意南方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校本部人才培养方案的差异化。要遵循教学规律,合理安排学生的修读进程,避免不同学期学生的修读量产生明显差异,原则上一、二年级每学期应修读的学分不低于20学分。各专业可针对一、二年级学生开设8个课时的导学课,引导学生了解我校专业状况,指导学生及时解决学习发展中的问题,这类课可分学期以讲座等多种形式完成。对部分实践性强或有较多动手环节的课程可集中开设以大作业、综合设计等形式的实训、实习类课程。 要根据专业特点,注重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市场竞争力和后续发展力。要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提高型课程。在通识教育平台选修模块中,在不减少大学英语学时的基础上,增设大学英语提高型选修课程;设立差异化培养模块,重点开设基础课类和专业基础课类提高型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需要。差异化培养模块不作为毕业要求,但可以充抵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要构建多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明确实践教学体系的具体实施方案,增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有条件的专业,可适当增加实验学时、实习环节,以适应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需要。 (四)重视大纲修订,确保规范适用 修订(制订)教学大纲,是教学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在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关于教学和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的同时,明确本门课程在整个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定出本门课程的基本教学任务和要求,课程任务与要求要与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相一致。教学大纲中所列的教学内容必须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须能反映学科、专业和行业发展及知识、技能应用的新动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避免知识点过于陈旧和老化。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应吸收先进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五)加强统筹,突出应用 教学大纲的修订(制订),应以培养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为目的,坚持理论教学体系的必须够用为度的原则,兼顾保持学科、专业的基本逻辑系统,确保与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联系和配合。要统筹专业内各课程,力避一个专业内不同课程间内容过度重复或遗漏的现象。要从培养方案的全局出发,处理好先修课与后续课的衔接与配合。要针对南方学院学生的基础状况和可接受程度,适中确定内容的难易程度,增强学生的求知欲望。应在保持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清晰的同时,要突出对应用性知识的传授和知识的应用。要合理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比重,明确和细化课程目的任务,精心设计课程讲授、讨论、考试等各个环节,确保课程实施质量。对于原来开设过的课程,修订大纲时要总结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继承好的方面,改进不足之处;对于新开课程,要学习借鉴同类兄弟院校、校本部有关课程大纲的经验与做法。 六、修订(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对照教育部新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积极借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以来的教学改革理念、措施和经验,将其固化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过程中,体现在教学大纲中。
(一)主体框架 1.专业门类、代码、学制与授予学位。 2.专业培养目标和特色 3.业务培养要求 4.主干学科与相近专业 5.专业核心课程 6.主要实践环节 7.课程体系结构(含学分学时比例) 8.培养方案进程表(含必修、选修的课内教学及课外教学) 9.学分修读进程要求表 10.培养标准实现矩阵图 (二)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 1.总体课程框架要求
表1 各类专业总体课程框架要求
2.学分计算方法: (1)理论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 (2)体育课按32学时计1学分。 (3)实验和上机教学每32学时记1学分。 (4)军训2周计1学分。 (5)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实习、课程设计等),每周计1学分。 (6)毕业设计(论文)16周,计12学分。 (7)课程学时数原则上以8的倍数安排,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 3.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
表2 课程框架和学分要求
注:标注“/”部分由学院根据专业要求自主安排。 (三)课程设置及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总体分为四大平台和两大体系,即:通识教育课程平台、专业教育课程平台、实践教育平台、创新拓展平台;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各模块的课程设置与学生能力的培养形成对应关系。 1.通识教育平台 专业类培养课程强调构建宽厚基础,在一、二年级推进专业类平台教育,注重课程相融的综合、交叉与渗透,学生通过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促进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准确的观察判断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明确今后的修读目标和主攻方向。 通识教育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主要包括以下课程: (1)思政类课程: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的要求设置,分设课内和课外环节,教学形式以课堂教学为主,课外实践教学为辅,实现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教学相结合。课程考核可采取开卷考试、大型作业、论文和报告等形式。课程调整安排详见附件。 (2)《军事理论》课程:课内学时由原来的32学时调整为24学时。 (3)外语类课程:大学英语为全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分四个学期,共16学分,另设置提高型课程供学生修读,以满足差异化需求。 (4)计算机类课程:课内学时由原来的48学时调整为32学时,其他计算机类课程由信息学院在认真总结近年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具体课程设置安排。 (5)就业与创业类指导类课程:整合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调整为总学时24,学分1.5,分设在第一、第三和第六学期。原《就业指导A》调整为《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在第一学期开设;《创业基础》在第三学期开设;《就业指导B》调整为《就业指导》,在第六学期开设。 (6)《体育》课程:原学时学分和学期安排不变,为全校本科生的必修课,毕业前须修满4学分(其中课内3学分,课外1学分)。 2.专业教育平台 专业教育课程着力于为学生开展学习提供时间和空间,使学生在修读过程中获得本专业研究与技术应用的初步经验。 专业基础课程:由数、理、化、物理、力学类等基础性课程和专业基础课构成,实行分类教学,在原课程安排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特点和发展要求,设置不同深度的课程,以满足差异化需求。 专业(专业方向)课程:由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构成。 3.实践教育平台 通过将基础实验、课程实验和专业综合实验有机融合,构建认知性实践、专项实践和毕业实践有机衔接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平台由实验课程、集中实践和课外教学环节组成。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军事训练、工程训练、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践、英语听说训练、课程设计、认识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具体设置要求: (1)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加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的比例。 (2)优化专业综合性实验的整体设计、项目开发、内容整合和组织实施。 (3)有条件的专业可设置部分创新性实验,为强化学生基础训练提供平台。 (4)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既要与第二课堂活动中社会实践项目有所区别,又要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所创新,反映专业特色。 4.创新拓展平台 创新拓展教育平台是为满足学生差异化的需求而设置,旨在鼓励学科交叉,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个性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学生可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与学业性讲座、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科竞赛、模型设计等第二课堂活动,或可根据个人需求修读提高型课程。在创新拓展教育平台内获得4学分方可毕业。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原课程名称设置要求和课程编号原则均不变,课程名称仍全部采用中英文对照形式。 课程名称要求:不同层次或要求的同名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大写字母A、B、C、D等加以区别,A为高层次、多学时的课程,B次之。不在一个学期结束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用(1)、(2)等表示。 课程编号要求: 与校本部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详见附件8)。 2.主要专业课程的设置须依据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课程的要求。 3.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要统一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课程中英文简介在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后编写。 4.要按照教务处的有关意见,明确课程归属,避免因人设课、缺人不开课的现象。涉及由外院承担的新开课程,要先与外院协商好,文字备案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教务处教学科),再注明承担单位。 5.课程名称和总学时均相同的课程须在课内学时分配上进行规范和统一。 6.选修课程中原则上不设置限定选修、指定选修等性质的课程。 7.明确课程界限,特别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避免相同内容在不同课程中重复出现,导致重复讲授。同时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有先修课程要求的应加以说明。各学期的课程安排应循序渐进、松紧有度、难易结合。 8.课程大纲应符合适用培养原则,确保知识点的同时注意难易适中。 9.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可提前至第七学期开始,集中实践环节的安排要避免集中在一个学期,如在同一学期的应尽量分散安排。 10.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系列课程的学时学分安排根据相关教学单位提供的设置安排参照执行。如遇到涉及课程设置、学时分配及教学环节安排等问题,须及时与教务处及相关教学单位沟通联系。 七、编写大纲要求 修订(制订)教学大纲是教学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希望各院充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教师修订(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修订(制订)要以教研组为单位认真组织专题教研活动,对学生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等相关重要问题要进行充分讨论,统一认识之后,由一人或数人执笔完成。专业负责人需组织规划和统筹本专业所有的课程,修订(制订)后的教学大纲先由教研组审核,然后由学院审议通过后交教务处 。 (一)大纲内容 1.课程简介(中英文对照) 2.教学目的与要求 3.教学重点与难点 4.教学方法与手段 5.教学内容、目标与学时分配 6.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7.教材与参考资料 (二)大纲格式 教学大纲格式详见附件10。 (三)编写要求 1.课程大纲、课程中英文简介在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后编写,按开课学院进行汇编。 2.制定教学大纲时,要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规范使用。 3.课程名称、总学时及学时分配(含上机学时、实验学时等)应与人才培养方案中保持完全一致。 4.教学大纲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编制、审核,应有撰写人与审核人签字,但不能为同一人,审核人原则上为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 5.课程名称相同,但总学分、总学时和学时分配,其中有一项不同的,也应分别制订大纲。 八、材料报送要求 1.培养方案文稿报送要求:文本1份(学院盖章,教学院长和具体修订人签字),电子文档1份(格式详见附件1-2)。 2.论证材料报送要求:论证材料合订成一册,提交纸质稿1份(学院盖章),电子文档1份(设一个文件夹,命名为“论证材料”),内容包括:封面(含目录)、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1份、修订培养方案的论证报告1份、课程调整对照表1份、培养方案研讨的会议记录等(格式详见附件5-7)。 3.教学大纲报送要求:每门课程存一个word文件,命名方式为:课程编码+课程名+学时,例如:0503005《财务会计》48学时。由课程所在学院统一报送纸质稿1份(学院盖章,具体撰写人和审核人签字)和电子文档1份(由学院统一报送两个电子文件包,分别是: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大纲)。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是教学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各专业实施教学活动安排,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和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修订工作。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定稿后,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本次修订(制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以确保南方学院2015级新生教学任务下达和课程安排等工作。
请各学院(部)务必在截止日期前统一将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sjb@njfu.edu.cn。 本通知及附件的电子文档可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网址:/
联 系 人:姜 琪 联系电话:85427473 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
联 系 人:施建兵 联系电话:0517-80838819 电子信箱:sjb@njfu.edu.cn
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6.课程变动对照表 8.课程编号说明 11.南方学院2015版主要通识教育课程及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设置一览表 12.南方学院2015版主要通识教育及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编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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