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双语教学、教师开新课和新开课工作量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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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双语教学和教师开新课、新开课的申报和工作量统计工作,根据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现请各学院对本年度双语教学和开新课、新开课情况进行统一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请各学院教师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加强双语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南林教[2005]46号)(附件6)、《南京林业大学关于推进双语教学的实施意见》(南林教[S2003]10号)(附件7)和本学期实际开课情况填写《双语教学开课申请表》(附件1);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关于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若干规定》南林教[2003]62号(附件8),填写《开新课申请表》(附件2)、《新开课申请表》(附件3)。 1、2015-2016-2学期汇总统计:2016年3月25日前,请学院统一将2015-2016-2学期教师双语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以及教师开新课新开课汇总表(填附件4-5)的纸质稿(一式1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word版电子稿可发至jxk@njfu.edu.cn 。 2、2016-2017-1学期工作量申报: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后,请学院统一将2016-2017-1学期工作量申报表(填附件1-5)的纸质稿(一式2份),经审批后,一份返回学院存档,一份留教务处存档,word版电子稿可发至jxk@njfu.edu.cn 。 该通知及相关附件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中可查阅并下载。 联系人:沈俣 联系电话:85427473 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 附件: 6、附件6、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加强双语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南林教[2005]46号).docx 7、附件7、南京林业大学关于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若干规定(南林教[2003]62号).docx 8、附件8、南京林业大学关于推进双语教学的实施意见(南林教[2003]10号).docx 教务处教学科 二O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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