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关于推进数字化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 ||||||
|
||||||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 [2016] 9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林业大学 关于推进数字化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课程教学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抓手。按照国家、省关于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为充分利用校内校外两大资源、深度融合“互联网+”技术与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扎实推进数字化课程建设,打造一批优质、特色课程并实现教学应用与共享,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针对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也包含SPOC)、精品开放课程和微课程三类数字化课程。 二、领导机构 学校在教学工作委员会下设立“课程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审定数字化课程的建设规划、教学大纲、归口管理,评估课程教学质量,审定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及经费,指导和监督项目执行等。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包括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长由教务处负责人担任。 三、实施细则 1.课程建设 (1)按照“学校主导、学院主持、教师(团队)主体”的方针,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和教师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成熟一门、立项一门,建设一门、应用一门。 (2)采用项目驱动机制,学校配套专项经费,设立课程建设项目。按照课程建设任务工作量,各类课程建设经费额度为:MOOC/SPOC:6-10万元/门;精品开放课程:2-3万元/门;微课程:2-3万元/门。 (3)项目经费使用遵循《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林教[2006]24号)》规定,课程建设成果奖励参照《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林人[2015]3号)文件执行。 2.课程应用 (1)提倡教师充分利用数字化课程资源进行教学方式的创新实践,采用学生线上自学与教师线上线下辅导、答疑、测试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激发学生学习志趣,确保数字化优质课程资源的高效使用。 (2)任课教师(团队)可根据课程的内容和特点,自主灵活安排线上、线下教学的章(环)节和学时比例,在教学进度表中予以标注。为确保教学质量,面授课时数不得少于课程总学时数的25%。 (3)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任课教师组织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的课时毋需调(停)课申请。 (4)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的章(环)节内容,任课教师(或后台维护教师)应布置必要的作业和进行线上跟踪督学,并安排后续面授课时对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的内容进行汇报、交流、研讨、考核(查),确保教学质量。 (5)线上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等同采用传统课堂教学方式的教学工作量。 3.课程维护 (1)每门自建数字化课程指定1名主干教师(原则上为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组成教学团队,分工协作,开展课程通知、线上答疑、作业批改、考(核)试、成绩认定和上报、资料更新等后台维护工作。 (2)每门引进数字化课程指定1名主管教师,负责线上答疑、作业批改、考(核)试、成绩认定和上报、资料更新等后台维护工作。 (3)课程维护工作量的核定:课程试运行期间(两次),每个授课学期按照50%课程教学当量课时数核定;试运行期结束后,每次授课按照20%课程教学当量课时数核定。课程教学当量课时数的计算依据《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林人[2015]3号)文件执行。 4.学业修读 (1)鼓励学生免费修读数字化教学平台提供的课程或资源。修课学生需严格按照数字化课程规定的程序学习,并按照任课(主管)教师的要求参与答疑、辅导和考试(核)。 (2)学生利用数字化教学平台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核),可替代培养方案中教学内容及学时数相同或相近的选修课获得学分认定。 (3)学生可利用数字化平台重修课程,考试通过后认定学分。 (4)在读学生利用数字化教学平台提供的课程或资源修读其他专业课程,可作为获取该专业学历/学位的课程学分认定。 5.项目管理 (1)项目严格进度管理。各建设项目以教改项目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评价。项目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经费采取报销方式拨付。 (2)项目严格绩效管理。结题验收评价等级标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为“优秀”的课程建设项目按时结题,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教学工作量业绩点奖励;“合格”项目同意结题;“不合格”项目不予结题、不予报销,并纳入后期教学改革项目信用管理。 四、其他 1.本实施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实施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林业大学 2016年4月14日
主题词:推进 课程 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