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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0-17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林教[2016]29号)文件,学校即将开展2013、2014和2015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提交本人申请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班级负责人对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对照表》审核后,对本班学生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进行汇总、填写《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表》(见附件),然后将材料和《汇总表》交至学院。

2、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小组审核《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后,将证明材料原件及时返还学生,复印件存档。

3、学院需将审核认定后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完毕,学院认定小组组长在13级的《南京林业大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查并于11月29日之前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学科邮箱 jxk@njfu.edu.cn

5、对2013级学生做完本次认定后,如还有个别学生学分未满,学院可在第七学期补做一次。各学院须在毕业审核之前完成教务系统内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录入工作,同时将纸质学分成绩单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6、为让学生在修业年限内能取得规定的6个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含暑期社会实践1分),请各学院务必督促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南林教[2016]29号.rar

                                         教务处教学科

 

                                      二O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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