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总结与“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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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总结 与“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十一五”规划总结工作要求与“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南林委[2010]9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本科专业建设的“十一五”规划总结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一五”专业建设总结 各学院对本院“十一五”期间专业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二、“十二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根据学院“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情况,对学院“十二五”期间的本科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及重要举措等进行科学规划。 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列在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中,学校将在专业建设立项及增设新的本科专业给予重点支持。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6月18日前将“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总结和“十二五”发展规划交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稿一份和电子稿发至 jxk@njfu.edu.cn)。 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O一O年六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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