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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教学成果培育工程”一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5-01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和研究,推进教学成果的总结凝练,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储备,学校决定遴选一批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进行重点培育。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改革创新。项目在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及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理论引领性与实践创新性。

2.基础扎实。项目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的问题作了至少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改革方案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

3.特色鲜明。项目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拟有重大或较大创新,或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拟取得较大突破,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有示范性。

4.挖掘潜力。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联合申报,挖掘潜在成果,融通凝练,创新提升。联合申报或预期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的项目优先申报。

二、立项资助

1.立项额度

(1)每个学院限申报1—2项,联合申报项目不占指标。

(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必须申报。

(3)已获得过国家、省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的项目,在内容类似且没有创新和突破的情况下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项目具体名称自行拟定。

2.经费资助

(1)学校将按照重点培育项目和一般培育项目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重点培育项目:其建设目标是冲击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力争通过建设与培育,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一般培育项目:其建设目标是冲击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力争通过建设与培育,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将分两期进行,每期给予一定资助经费。

3.一期建设周期

2018年5月——2019年5月

三、工作安排

1.一期项目建设(2018年5月——2019年5月)

(1)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交学院初审,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纸质稿加盖公章,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表》(一式10份,普通A4纸正反打印,骑马钉)和《项目申报简表》(附件2,一式1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科,word版电子稿一份。

(2)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PPT答辩评审,对项目进行遴选。

(3)公布:教务处将于5月下旬对成果培育项目遴选结果进行公布。

(4)推进:开展研究,加强交流和研讨,完成各阶段任务。

2.二期项目建设2019年5月——2020年5月

在一期培育基础上,开展二期教学成果奖培育与遴选工作,择优遴选和整合,确定重点培育项目。

五、其他

1.各学院务必统筹规划,对已建设的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对往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和申报要求进行深入研究,把教学成果培育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契机,精心组织申报。

2.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阅和下载。

 

联系人:   姜琪             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

联系电话:(025)85427473   电子信箱:jxzl@njfu.edu.cn

 

附件.rar

1. 项目申报表

2. 项目申报简表

3. 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

4.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苏教人[2017]15号)

                                               教务处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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