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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08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学校现开展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5级学生的认定工作:

1.本人提交本人申请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班级负责人对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对照表》(附件1)审核后,对本班学生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进行汇总、填写班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表》(见附件2),然后将证明材料和《汇总表》交至学院。

2.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小组审核《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后,将证明材料原件及时返还学生,复印件存档。

3.学院需将审核认定后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完毕,学院认定小组组长在2015级的《南京林业大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查并于10月26日之前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学科。

5.对2015级学生做完本次认定后,如还有个别学生学分未满,学院可在第七学期补做一次。各学院须在毕业审核之前完成教务系统内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录入工作,同时将纸质学分成绩单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二、对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的认定工作:

1.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林教[2016]29号)文件(附件3)中规定:“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由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简称PU)实施。”学生本人需在PU平台上提交本人申请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平台审核。

2.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教学环节分为“创新创业实践类”、“寒暑期社会实践类”、“素质拓展类”三大类模块,其中“创新创业实践类”、“寒暑期社会实践类”为必修模块,分别不得少于64学时和32学时。

3.为让学生在修业年限内能取得规定的6个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请各学院务必督促学生及时参加各级各类活动。

 4.淮安校区学生暂定由淮安校区相关负责老师管理

联 系 人:   沈  俣                  

联系方式:  025-85427473           

办公地点:  老图书馆206室          

邮        箱:  814750841@qq.com

 

 

 

附件.rar

1. 南京林业大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3月修订)(限2015级学生认定使用)

2.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表

3.《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南林教[2016]29号,《学生手册》中可查阅,2016级开始使用

4. 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活动一览表(限2015级学生认定使用)

5. PU平台使用说明

                                          教务处教学科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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