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中期审核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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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学校现开展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5级学生的认定工作: 1.本人提交本人申请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班级负责人对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对照表》(附件1)审核后,对本班学生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进行汇总、填写班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表》(见附件2),然后将证明材料和《汇总表》交至学院。 2.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小组审核《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后,将证明材料原件及时返还学生,复印件存档。 3.学院需将审核认定后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完毕,学院认定小组组长在2015级的《南京林业大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查并于5月17日之前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学科。 5.各学院须在毕业审核之前完成教务系统内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录入工作,同时将纸质学分成绩单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二、对2016级以后的学生的认定工作: 1.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林教[2016]29号)文件(附件3)中规定:“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由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简称PU)实施。”学生本人需在PU平台上提交本人申请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平台审核。 2.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教学环节分为“创新创业实践类”、“寒暑期社会实践类”、“素质拓展类”三大类模块,其中“创新创业实践类”、“寒暑期社会实践类”为必修模块,分别不得少于64学时和32学时。 3.因学校组织活动及竞赛类项目等更新,现对《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学时认定对照表》(更新版)(附件4)整体调整。为让学生在修业年限内能取得规定的“创新创业实践类”、“寒暑期社会实践类”为必修模块,分别不得少于64学时和32学时(共计6个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请各学院根据PU系统导出的16级至19级素拓分明细表(附件5),务必督促学生及时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并及时审核学生的上报材料,具体操作参照PU平台使用说明(附件6)。 4.淮安校区学生暂定由淮安校区相关负责老师管理。 教务处联系人: 沈俣 联 系 方 式: 025-85427473 办 公 地 点: 老图书馆206室 邮 箱: 814750841@qq.com
PU平台联系人:肖岩 联 系 方 式: 025-85427145 办 公 地 点: 老图书馆102室 邮 箱: 286581893@qq.com
1. 南京林业大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3月修订)(限2015级学生认定使用) 2.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表 3.《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南林教[2016]29号,2016级开始使用,附表参见附件4) 4. 关于《南京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说明(含学时认定对照表) 5. 16级至19级素拓分明细表(截至2019年3月份) 6. PU平台使用说明
教务处 团委 学工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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