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
关于2019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校区将于2020年4-5月开展2019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淮安校区2019级各大类在籍在读的本科学生。
二、专业分流范围与名额
学生须在就读大类中一次性选择所开设专业,并如实填写专业分流申请表。
2019级各大类选择专业范围及计划数
大类 | 大类人数 | 专业 | 专业人数 |
化工与制药类 | 119 | 化学工程与工艺(A精细化工) | 30 |
化学工程与工艺(B化学工程) | 30 |
化学工程与工艺(C催化科学与工程) | 30 |
生物制药 | 30 |
生物工程 | 30 |
金融学类 | 326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86 |
工商管理 | 65 |
会计学 | 70 |
电子商务 | 35 |
金融工程 | 70 |
新闻传播学类 | 239 | 汉语言文学 | 100 |
广告学 | 70 |
广播电视学 | 70 |
机械类 | 20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A机械设计) | 6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B机械制造) | 60 |
机械电子工程 | 90 |
能源动力类 | 88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60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30 |
计算机类 | 20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90 |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 | 60 |
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培养) | 60 |
建筑类 | 207 | 园林 | 70 |
风景园林 | 70 |
城乡规划(五年制) | 70 |
土木类 | 176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 90 |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 | 90 |
设计学类 | 艺术学院230 | 环境设计 | 60 |
环境设计(城市景观) | 60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 60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 | 30 |
公共艺术 | 30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家居学院60 | 产品设计(产品与交互设计) | 30 |
产品设计(家居设计) | 30 |
注: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分流提前进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第二学期开学前分流到位。
三、专业分流步骤与时间安排
1. 4月23日至4月28日宣传、发动。各学院负责开展专业分流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专业咨询和志愿填写的相关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慎重、理性选专业。各带班辅导员协助学生所在学院做好相关思想工作。
2. 4月29日至5月6日学生提交专业分流电子申请。
3. 5月7日至5月11日辅导员、汇总学生专业分流电子申请,并将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及专业分流汇总表(电子版)交校区审核。
4. 5月12日至5月14日学生个人确认申请志愿。
5. 5月14日至5月19日教务处审核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提出专业分流方案,由校区讨论并确定具体专业分流名单。
6. 5月20日至5月27日公示校区专业分流情况。
7. 5月28日公布校区专业分流结果。
四、专业分流注意事项
1.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学生要避免选择专业的盲目性,慎重考虑后再做出理性的抉择。
3.校区正式公布学生专业分流名单后,将按专业重新、统一编班。
4.学生专业分流后,按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学分修满并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5.在专业分流实施过程中,学生须照常参加本学期原班级的各项活动。若无故不参加,经调查核实,按校纪校规从严处理。
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
附件3: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本科生专业分流学院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