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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末和2021年春季学期初本科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2-08点击次数:

针对目前国内外新冠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本着始终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要求,经学校疫情防控小组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3日起,学校不安排课堂教学与考试,并安排符合返乡条件的学生有序分批离校返乡。为保证2020年秋季学期末和2021年春季学期初本科教学稳定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科教学环节

1.课堂教学

根据课表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末(第20-21周)有10门课程尚未结课,主要涉及化工院、理学院、艺术院。此10门课程1月18日(学生已返回家乡)后转为线上教学方式进行,任课教师需要技术支持可与相关学院教学办或教务处教学科联系。

2.教学实践环节

2020年秋季学期末(第20-21周),全校尚有72门实践环节课程(课程设计或课程实习),涉及216个班次。已经进行的实践环节,任课教师可通过线上方式继续完成后续教学工作;尚未开始的课程设计、课程实习等教学实践类环节,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线上方式开展,不具备线上教学条件的课程可调整到下学期进行。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原则上按学校原计划进度安排实施。未按进度要求完成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等工作的学院,请于1月25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完成上述环节工作。指导教师可结合在线方式,加强对学生指导,合理安排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教育部近期印发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从2021年起实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年度抽检制度,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学校整体进度安排、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做好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环节,加强全过程管理和质量检查。

二、考试安排及成绩报送

1.考试安排

2021年1月13日后的期末考试安排统一推迟至下学期初进行。2020级学生2020-2021-1学期的期末考试拟定于2月28日、3月1日、3月3日进行,统一排考的考试科目主要包括《大学英语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高等数学》等课程。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的期末考试将于春季学期开学后陆续安排进行,所有课程考试于3月底前完成,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在寒假期间做好复习迎考工作。

2.成绩报送

已完成考试(考核)的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成绩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2日24:00。尚未完成考试的课程,成绩报送截止时间于下学期另行通知。

三、2021年度春季学期教学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寒假至2月28日结束,学校将错峰安排师生员工返校,具体返校时间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3月1日(周一)拟安排2020-2021-1学期的期末考试,课程表安排在3月1日的课程整体调整至3月6日(周六)进行。

生物与环境学院2020级生物科学专业大类的学生,课程表安排在春季开学后第1周的课程停上,第1周拟安排2020-2021-1学期的期末考试和专业大类分流工作。第2周起完成专业大类分流的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专业大类分流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工作流程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其他

1.本方案没有提及的涉及本科教学、教务管理、考试安排等方面的未尽事宜,师生可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反馈教务处,教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报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决策。

2.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学校将视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形势,及时对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做出调整。

五、重要提醒

本方案涉及的2021年春季学期初本科教学工作方案,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将按上级部门要求对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另行通知。请2021年春季学期承担课程的任课教师做好开学后2周内的线上教学工作准备,包括线上教学形式、线上教学平台选择和相关课件准备等。

    咨询联系方式

教学工作:沈俣,025-85427473

教务、专业分流及转专业工作:狄文和,025-85427472

教材、创新训练及学科竞赛工作:孙芹菊,025-85427160

考试工作:祁隽,025-85427475

 

                                      教务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