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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专家论证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6-07点击次数: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教[201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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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切实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2015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开展2014版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专家论证是本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经各学院(部)、各专业团队的共同努力,已全面完成了2014版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即将进入专家论证环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校本部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必修课(思政类、军事理论、就业指导类、体育类、大学外语等课程除外),以及专业和学院认为有必要论证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特色选修课。

二、论证要求

1.论证主要内容

1)按照课程归口建设的原则,课程教学大纲是否经过教学团队共同研究制定;

2)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等是否与培养方案密切吻合;

3)关联课程之间内容是否合理衔接,课程内容设置是否存在重复或遗漏现象;

4)是否面向不同专业的实际需求和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学院(部)进行有效沟通,课程内容及教学设计的是否差异化和针对性设置;

5)课程的课外作业布置、教学方法设计及考核方式是否符合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

6)课程内实验是否在教学大纲中明确安排。

2.论证方式

1)以专业为单位组织论证工作;

2)采取会议论证方式,其中校外专家可采取通讯论证的方式;

3)专家团队组成须包括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负责人、外院承担本专业课程大纲制(修)订任务的教师代表、本院承担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代表。

三、时间要求

1.622日前,教务处将全校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稿发至各学院;

2.720日前,各学院完成专家论证工作,将2014版本部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和论证报告(格式见附件,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四、其他事项

学校已出台了《南京林业大学“A类课程”教学规范与认定办法(试行)》,“A类课程”的落实依据须体现在教学大纲中。已批设或拟申报的“A类课程”,须在教学大纲“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栏目中明确课外作业要求和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测验)成绩以及期末考试成绩所占的比例,参照如下格式:

    六、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1.考核方式:××

2.成绩评定: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的依据是学生出勤率、课外作业、期中考试(测验)、课堂交流与讨论表现、项目报告等,课外作业布置量××-××题/学分。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为××%-××%,期中考试(测验)成绩所占比例为××%-××%,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为××%-××%

附件:教学大纲论证报告

                                                   教务处

O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