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 | ||||||
|
||||||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新增与调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9)。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专业设置申报工作,对所申报的专业进行广泛的调研和论证。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5份),于2021年7月23日前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沈俣,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联系电话:85427832,电子信箱:814750841@qq.com。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21)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调整学位授予门类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调整修业年限专业适用) 5.撤销专业申请 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撤销申请表 7. 高等学校申请撤销专业汇总表 8. 高等学校申请增设、调整专业汇总表 9.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教 务 处 2021年7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