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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0-06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报送工作通知》(苏教办高函[2020]17号),现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次申报推荐报送工作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明确的建设原则、建设方式、报送条件开展各项工作。围绕国家战略和江苏发展需要,面向“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支持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省一流专业和在全国同类专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专业申报。

二、申报数量

1. 我校申报限额为18个。

2. 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省一流本科专业原则上优先申报,计入学校申报限额。

三、工作程序

1. 专业申报:10月11日17点前,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将以下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书面文本一式7份);

(2)人才培养方案(书面文本一式7份);

(3)支撑材料:包括必要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管理制度、有关建设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书面文本一式1份,A4 正反打印,不得超过100页);

(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2 份)。

上述材料1、2 的Word 版和PDF 版电子材料(文件名为“学院简称+专业全称”),材料4 的Word 版和PDF 版电子材料(文件名为“学院简称”,如:林学院)。

2. 学校遴选:10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

3. 正式提交:10月18日前,拟推荐专业所在学院将正式申报材料(详见上述专业申报时需提交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4. 学校公示:申报专业及其有关情况,在学校网站公示5日。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在教务处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可查阅和下载。

联系人:  沈俣    

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

联系电话:85427473   

 

附件:

附件1:教高司函〔2020〕1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2:苏教办高函〔2020〕17 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报送工作通知


附件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附件4: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

附件5: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指南

                                       教务处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