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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增与调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04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增与调整本科专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新增与调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增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

二、申报内容

(一)新增专业

1.新增专业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各学院要切实做好人才需求调研,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坚持特色导向。新增专业要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

2.新增本科专业材料要求

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

(二)调整专业

根据调整内容,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调整学位授予门类专业适用)》(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调整修业年限专业适用)》(附件4)、《撤销专业申请》(附件5)等材料。

三、申报条件

1. 新增专业应满足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见附件1)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必须具备较好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有利于专业特色的形成;

2. 新增专业的办学条件(含师资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有充足的师资力量以完成该专业培养计划,具有开办专业必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基本的办学条件(请在论证报告中详述);

3. 有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报告,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4. 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南京林业大学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格式编制要求。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专业设置申报工作,对所申报的专业进行广泛的调研和论证。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5份)于2020年7月15日前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毛洪贲,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联系电话:85427832,电子信箱:jxk@njfu.edu.cn

 

附件:附件打包下载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调整学位授予门类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调整修业年限专业适用)

5.撤销专业申请

6.  高等学校申请增设、调整、撤销专业汇总表

7.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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