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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0]18 号)(附件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附件2)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附件3)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省重点建材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 数字化教材: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在线学习、为做好“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提供支持,2020年起委托江苏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中心组织开展全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教材立项建设申报试点工作,以适应教材立体化多样性发展的新需求。2020年计划立项建设省级重点数字化教材30部左右(具体数量视最终申报情况做调整)。申报指南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2020年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限额推荐11部,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

2020年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限额推荐1部。

各学院根据本院教材建设实际情况择优推荐,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可申报2-3部,其他学院可申报1-2部。教材编写人员将经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4-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 (附件5-1)1 式 1 份。

3. 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4-2)1式5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 5-2)1 式 1份。

3. 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他事项

1. 拟申报重点教材的推荐和遴选可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历年各类立项教材清单”(附件6),其中包含省重点教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十三五”规划教材及校级重点教材等。

2. 请各申报教师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9月3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老图书馆206室),联系人:盛江梅,联系电话:85427160 。


附件

附件1. 关于做好2020 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

附件4.“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附件5.“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附件6. 南京林业大学历年各类立项教材清单

附件7. 专业分类参考目录(本科)

 

                                                                                                      教务处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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