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校区2019级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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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安校区2019级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调整方案》、《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2019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办法》、《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2019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补充办法》,本学期开学补考后,学校对淮安校区2019-2020-1学期办理缓考、暂缓分流的同学重新进行了专业分流,现将结果进行公示(附件:淮安校区2019级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第二批))。公示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0日。 在公示期间,单位(部门)和个人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及时反馈。 教务处办公地址:老图书馆215室 教务处电子信箱:jwk@njfu.edu.cn 教务处电话:85427472、85427811
教务处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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