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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成果统计及教学绩效核算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10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成果统计及

教学绩效核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校2020年教师参加教学活动及指导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学成果统计及教学绩效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依据

教学成果统计及绩效核算主要包括教学成果类和教师类。具体奖励项目依据《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暂行规定 (2020年版)等文件的通知》(南林人[2020]15号)(附件1)中的《南京林业大学教学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2020年版)》。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中的“其他一类学科竞赛”和“其他二类学科竞赛”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修订)》(南林教[2019]7号)(附件2),学校对《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内的竞赛获奖给予奖励,学科竞赛目录外的竞赛获奖均不予奖励。

二、工作流程

教学绩效核算与科研绩效核算一致,统一通过“科研绩效管理系统”(http://121.248.147.242/)实行在线填报和核算。教师登录系统进行教学成果登记并上传佐证材料,教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内容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补充佐证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教学成果分配业绩点。

三、时间安排

2020年教学绩效核算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0年11月15日前:

教师完成教学成果类、教师类等教学成果的在线填报;已取得获奖证书或已有正式发文的教学成果请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填报。

第二阶段:2020年11月16日-12月31日  

①教师可继续在线填报教学成果;

②教务处分批审核教学成果;

③教师可对审核通过的教学成果业绩点在线进行分配;

第三阶段:2021年1月5日前

教务处审核、汇总全校教学业绩点,上报人事处。

四、填报要求

1.教师在线填报教学成果类、教师类的教学成果时除了如实填写成果信息外,必须同时上传获奖证书或正式发文等佐证材料。网络截图不可作为佐证材料,1个成果仅限上传1个pdf文件的佐证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填报的均不予认定。

2.填报“指导学科竞赛”获奖信息时,请务必准确选择竞赛项目,勾选获奖等级,同时根据贡献程度按顺序依次填写参赛学生姓名,教师填报的获奖信息将作为排名第一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奖励的依据。填报信息应与获奖证书保持一致。填报流程说明详见附件3。

3.教学成果业绩点分配后一经教务处审核将无法修改,最终以系统中实际分配的业绩点为准。

五、其他说明

各位教师请在填报前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填报,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联系电话:85427160。

 

附件

1.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暂行规定 (2020年版)等文件的通知》

2.《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修订)

3.教学成果在线填报简易流程说明

 

 

 

                         教务处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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