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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4-07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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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林教[2011]5

关于开展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毕业设计 (论文)的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实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决定开展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出勤、学风纪律等情况;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完成情况;

3.指导教师指导、答疑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各学院自查;  

2.教务处抽查。

三、检查时间

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为2011411日至422日。   

四、检查程序及要求

1.学院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学院组织召开系(教研组)负责人会议,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

2.学院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检查

学院召开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座谈会,了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进展情况。座谈会要求由主管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各专业指导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参加,由教学秘书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系统后,在“流程管理”—>“中期检查记录”栏目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师生座谈会记录表》。

3.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检查

各系(教研组)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进度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申请外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回校接受检查。指导教师根据任务书,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系统后,在“流程管理”—>“中期检查”栏目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对未能按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的学生,列入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跟踪名单,学校将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审。

4.教务处抽查

各学院应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座谈会的时间、地点提前上报至教务处教学科,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学院参加座谈会,检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情况,了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各学院、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以检查为契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

 

 

                                  南京林业大学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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