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07年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
|
||||||||||||||||||||||||||||||||||||||||||||||||||||||||||||||||||||||||||||||||||||||||||||||||||||||||||||
关于做好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 和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做好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林教[26]号)和《关于公布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群)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南林教[36]号)文件,学校2007年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经过两年的建设已到结题验收阶段,学校将于10月对立项的7门校级精品课程和10门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各课程项目建设的目标完成情况、建设和改革的成果及应用、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验收的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精品课程或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申报书》中的建设计划认真总结建设情况,填写《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 2、对照《结题报告书》,提供建设成果。 三、验收方式 教务处将于10月中旬召开结题验收会,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书》的建设内容,并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做好结题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请有关学院于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网上下载。 南京林业大学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一览表 2、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 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群)建设项目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