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
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2008〕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举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国家精品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与申报条件
(一)评选原则:国家与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遵循“分类指导,科学布局,突出重点,择优建设,共建共享”的原则,重点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示范共享覆盖面广的精品课程,进一步激发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开发建设优质课程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高校加快课程内容改革与建设,形成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建设体系,形成优质课程共享的网络平台,为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教育资源。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课程建设充分体现现代教育理念,体现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特色,紧扣专业改革方向。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具有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紧密结合的课程特色。
(2)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开展研究性教学,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培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精品教材进课堂(包括自编教材、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多媒体教材)。注重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成效显著。
(3)实践教学富有特色。保证高水平教师指导实验、实训和实习。具有较好的实验实训实习条件。综合性、创新性实验课程开出率高、教学质量好。能够开展质量高、针对性强的实习实训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本专科学生参加科研、科技训练。
(4)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课程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效突出。注重教师培训与青年教师培养。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务(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
(5)具有科学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完整规范。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深受好评。
(6)高度重视网络教学资源建设,课程支撑网站内容丰富,已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与习题、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课程建设资源,并提供课程负责人等三位以上主讲教师现场教学录像。
2.申报高职高专精品课程,在把握以上条件时,应紧扣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在校企合作、工学交替、订单培养、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方面,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注重双师型教师与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比例,实践技能课程能由深厚行业背景与丰富生产经验的教师讲授。
二、评选数量与范围
1.评选数量:
今年将评选省级精品课程300门。同时在2004年、2006年的省级一类精品课程与今年的省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国家精品课程。
2.推荐名额:
省级精品课程按学校类别限额申报,“211”工程高校及综合性大学每校申报10门,博士授权高校每校申报7门,其它本科院校每校申报4门;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每校申报4门,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每校申报3门,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2门。请勿超报。
2004年与2006年评选的省级一类精品课程,经建设若已具备条件,可直接申报国家精品课程,不计入学校限额。
除我省推荐外,学校应积极争取通过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力争推荐更多的国家精品课程。
3.申报范围:
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应是连续开设3年以上(截止2008年1月上学期末)的校级精品课程。
本科申报课程原则上应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以教育部1998年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作为分类依据,另增“两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类别。高职高专课程以“全国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作为分类依据,另增设公共基础课类别(详见附件三)。
三、申报与评选办法
1.评选办法:
今年省级精品课程全部采用网络申报与网络评议。申报课程均需开放课程支撑网站,作为重要评选材料。
2.申报程序:
(1)依据推荐限额,在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2008年省级精品课程;在2004年与2006年的省级一类精品课程,择优推荐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过程需公平、公正、公开,广大师生高度认同。
(2)申报材料含:
《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同时提交一份书面文本;
《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二),通过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同时上传申报表Word文档;
开通课程支撑网站,其中每位主讲教师授课录像不少于45分钟。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与设备环境介绍也需上网。以此展示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授课艺术,充分反映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录像制作需符合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3)申报流程:省级精品课程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请参阅网站首页的具体说明。申报网址为:http://58.192.114.230/。
(4)申报时间:请各校于4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同时将书面汇总表报至我厅高等教育处。
四、其他事宜
1.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请从“课程网上申报系统”或我厅网站(www.ec.js.edu.cn)下载。
2.工作联系电话:025-83335159,传真:025-83335558,电子邮件:jsjpkc@126.com,联系人:徐庆。课程在线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5-86985477,电子邮件:zht@skyclass.cn,联系人:周海涛。
附件: 1. 200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分本科与高职高专)
2.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分本科与高职高专,请上网下载)
3.精品课程分类体系(请上网下载)
二○○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