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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估办法(试行)
日期:2008-04-27 作者:教材科 浏览次数: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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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林教[2004]90号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教材

质量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系(教研组):

现将《南京林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估办法(试行)

2、南京林业大学教材质量评议表(试行)

3、南京林业大学教材适用性调查表(试行)

 

南京林业大学

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南京林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估办法(试行)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管理工作,使教材质量评估工作科学、合理,确保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工作评估目的:

   根据教高[2001]1号《关于“十五”期间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全面检查和评价学校落实“建立监控机制,确保教材质量”的状况;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改进工作,提高教材工作水平,使教材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引导教师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不断提高教材编写和选质量;积极探索和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材工作体制和科学的评估制度。

二、教材评估工作的原则:

教材评估以学院自评为基础,以自评为主,把目标评估与过程评估、自我评估与专家评估有机地结合起来。强调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三、教材评估的组织领导:

学校实行教材工作评估制度,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工作评估方案和实施办法,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四、教材评估范围:

教材评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的范围:全校必修课所选用的教材。教材评估与期中教学检查相结合。各学院要注意收集教师、学生对教材质量的反映,及时了解教材的质量情况。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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