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注意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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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注意事项 各学院: 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已进入集中评阅、答辩阶段,为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结合审核性评估专家意见,提醒各位师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规范评阅意见 1、评语要与所评阅的论文研究内容相关,要有针对性,不能只使用通用性的评语,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在评语中有所反映。 2、同一个教师评阅的多个学生的评语不可雷同。 3、评语要与成绩相对应。如成绩为“中”的评语,不可有类似“创新性强”等字眼。 二、答辩组设置 1、本部学生与南方学院学生在系统中的答辩组时要分开设置,本部学生与南方院学生不能在同一个答辩组,优良率要分别计算。 2、优良率是按答辩组进行计算的,建议系统中按班级建立答辩组。 三、论文审核通过后如何修改 毕业论文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答辩过后,如果还需要修改,学生可在“特殊情况处理”栏目中上传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替换原有论文。(修改过程可重复进行) 步骤一:学生登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特殊情况处理”à “学生论文修改”栏目中,上传论文修改稿。 步骤二:指导教师登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特殊情况处理”à “学生最终稿审核”栏目里,对学生提交的论文修改稿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替换原有论文。
教务处 实践科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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