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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题目的通知
日期:2016-03-06 作者:实践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学校即将启动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为有效架起学生和指导教师沟通联系的桥梁,便于学生了解各教师拟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等相关信息,现面向各位教师征集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题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范围及原则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2、鼓励将学生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科竞赛项目相结合,学生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相结合,将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课题,让学生对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经费额度

项目类型

项目数量(初步)

项目所属学科

省拨经费

(万元)

指导教师签字使用

校配套经费(万元)

凭经费本到教务处签字

启动

验收优秀

项目经费+指导教师奖金

国家级

省级重点项目

45

理工科类

0.5

1

0.2+0.15

经管、人文、艺术类

0.5

0.5

0.2+0.15

省级重点项目

(自筹)

20

理工科类

/

0.5

0.15+0.15

经管、人文、艺术类

/

0.35

0.15+0.15

省级

省级一般项目

20

0.3

0.3

0.15+0.08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不限

/

/

0.15+0.08

省级指导项目

30

/

0.3

0.1+0.08

校级

校级项目

285

/

0.15

0.05+0.04

实验班项目

每人可参与1

/

0.15

0.05+0.04

备注:省级重点项目(自筹)项目,要求学院或指导教师按照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标准,筹集剩余经费。

省级及以上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

 

三、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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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一作者,高水平论文可以是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并注明基金名称(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专利要求申请后获得专利局的受理并获得受理号,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排名前二。

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和申请专利,不能参与评优,但可以作为结题验收成果。

 

 

四、征集程序

1314日前,教师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选题信息表》(附件1),并将电子稿报送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315日前,学院进行统一汇总,将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2、待学校正式启动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后,将选题信息向全校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

如有相关问题,请与实践科联系,联系电话:85427160,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E-mail:sjk@njfu.edu.cn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选题信息表

      2、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选题汇总表

 

教务处  实践科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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