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09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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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南林教[2008]35号)的安排,我校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答辩、评优及抽检工作阶段,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1.答辩工作在校历第15至16周(5月25日-6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 2.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学院在答辩开始前2天将《答辩安排表》上报至教务处教学科,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各学院答辩及成绩评定情况。 3.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质量关。答辩时建议尽可能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指导教师不参与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对于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不予进入答辩程序。 二、评优与抽检工作 1.各学院推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学校优秀评比,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2.各学院推荐1个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参加校优评比。 3.各学院按限额上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参加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评比,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6。 4.学校将于2009年6月1日公布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名单,抽检名单由学校随机抽选确定。要求抽检到的学生同时提供毕业设计(论文) 的文字稿和电子稿,学校将借助“学位论文比对系统”,将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与全国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比对,发现抄袭者将严肃处理。 5.请各学院于6月9日前将评优及抽检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或外文参考文献翻译、中期检查表、论文、答辩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报送材料不需进行信息遮盖。 附件:1、答辩安排表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推荐表 5、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 6、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表 7、抽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6: 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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