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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江苏省、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6-14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2年江苏省、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12] 号)和《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于近期开展了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此次全校共申报项目126项,同时有13项大学生实验室创新项目、10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参加省级项目遴选。在各学院(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聘请专家评审,共确定推荐参加省级重点遴选项目40(推荐参加国家级项目遴选),省级一般遴选项目20项,省级指导遴选项目20项;另确定校级一般项目50项,详细名单见附件1。为确保我校推荐项目质量,结合省教育厅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项目内容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申报内容、格式规范进行完善,对项目内容简介进一步概括、提炼。

2.调整项目申请经费和预期成果

根据评审结果项目推荐类型,对申报书中的项目申请经费进行调整,省级重点项目的经费按2万元、省级一般项目的经费按0.6万元,省级指导项目的经费按0.3万元、校级一般项目的经费按0.15-0.2万元进行预算。根据经费资助额度调整项目的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预期成果要给出可考核、量化的具体指标,如完成的实验作品名称,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等的篇(项)数,特别是省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

3.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1)推荐参加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遴选的项目,要求填写《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推荐参加省级重点遴选的项目,要求填写《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同时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表》。

3)校级一般项目不需要重新填写表格,但需要完成第12项要求。

4. 核对《推荐项目信息表》

学院根据各项目修改后的材料,对《推荐项目信息表》的项目名称、项目负责指导教师姓名等各项内容进一步核对。

因省教育厅要求材料近期上交,请学院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抓紧时间,尽快做好材料的准备、完善工作,填写相关表格。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于618日上午下班前上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电话:85427232

 

附件 :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遴选结果

 

2.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表(一式一份)

 

 

教务处教学科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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