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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获奖情况申报、统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2-12-18 作者:教学科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活动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申报、统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学校即将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表彰在国家级、省级各类教学、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师生。为能同时表彰参与学科竞赛的学生和指导老师,现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统计时间范围由原来的201110月至20129月调整为20121月至20121214日,请学院通知指导教师、学生,获奖时间在201210月至20121214日之间的,进行补报,同时请学院做好初审和汇总工作,于20121224日前将获奖证书电子稿及《获奖情况统计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电话:85427232

附件:1. 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2. 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统计规则

   

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2

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规则

1.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文件名以“竞赛名称 +作品名称[没有可不填]+申请人+获奖等级”命名,如“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地震报警装置-丁喜合-江苏省三等奖.jpg”。

2.学院汇总、编号规则:学院名称+教师/学生+流水号+教师/学生文件名,如“森环院-教师-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王林-全国一等奖.jpg”,“机电院-学生-1-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地震报警装置-丁喜合-江苏省三等奖.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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