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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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 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办[2014]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及名额分配 1.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2014年我校可申报省级重点项目45项(推荐参加国家级项目遴选)、省级一般项目20项、省级指导项目30项;学校拟立项校级项目95项。根据各学院2013级、2012级的学生人数,学校制定了《申报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2.各学院也可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经费自筹),费用由学院或指导教师负责落实,建设标准与省级重点项目相同,省级重点项目(经费自筹)没有数量限制。 二、项目申报的基本原则 1.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为13级或12级本科生,项目组成员年级不限。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总成员数(包括主持人)必须为3-5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已经获得过学校资助的各类研究项目,在研究内容没有新的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资助。 3.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 4.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即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或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
三、项目选题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2.鼓励学生和教师结合学科竞赛的内容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立课题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对学生进行系统性的训练、学习和逐步深入研究。 四、经费资助与项目建设要求 1.省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为2万元/项左右;省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为0.6万元/项左右;省级指导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为0.3万元/项左右;校级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为0.15~0.20万元/项。 2.项目结题要求如下: (1)省级重点项目(国家级项目) 理工科类:在SCI或EI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并申请专利1项。 文科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2)省级一般项目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并申请专利1项。 (3)省级指导项目 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2篇,或申请专利1项。 (4)校级项目 完成项目研究计划,提交结题报告及研究论文。 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高水平论文可以是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并注明基金名称(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五、材料要求 申请省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省级指导项目),填写《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申请校级项目,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科研实践活动,所有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上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汇总,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并于2014年4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电话:85427232,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
附件:1.2014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 3.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2014年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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