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
|
||||||||||||||||||||||||||||||||||||||||||||||||||||||||||||
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07〕17号)的要求,立项项目由学校管理和组织项目验收,我校定于2009年1月对2007年立项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由教育厅2007年7月批准立项的14个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由各项目组提交结题报告和项目研究论文,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中提出的预期成果,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验收。 三、结题需要提交的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从教务处http://jwc.njfu.edu.cn下载)。 2.项目研究论文一篇。论文格式总体上参照正式发表论文的格式要求,内容应包括题目、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字数不超过3000字。 3. 项目其他研究成果,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专利发明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于12月31日前上交到学生所在院,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四、项目的延期 对于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申请,经指导教师及学院签署意见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应届毕业生主持的项目不得延期。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2007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08年12月2日 附件2: 2007年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