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对自己课程成绩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核。申请复核时间为每学期1—8 周,办理程序如下:
1. 学生填写《学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由分管本科教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2.教务处考试中心与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3.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秘书与任课教师联系查试卷事宜。
4.查试卷时,教务处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教学秘书与任课教 师或督导组老师必须同时在场,但学生不得在场。
5.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将查试卷结果通知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