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试卷保存与归档管理规定
南林教[2002]35号(2016年12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试卷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特根据我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归档考试材料范围
1、试卷文件目录;
2、试卷分析表(试卷分析按课程分析);
3、考场记录;
4、成绩登记表(含评分标准);
5、空白A、B卷及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
6、学生考试试卷(按学号顺序整理);
7、补考试卷
8、重修试卷。
9、试卷袋
10、考试材料审核表
二、归档要求
1、必修课和选修课试卷均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存档。
2、跟班重修试卷存放在跟读班级试卷最后,在试卷右上角注明"重修";重修班试卷单独存放,并注明"重修班"字样。
3、补考试卷附在本门课程正常考试班级试卷的最后,在试卷右上角注明"补考"并按学号顺序整理。
三、归档时间
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把考卷材料档案整理好送有关学院进行分类、编目、排列上架,有补考的试卷,补考结束后再将试卷送档案室。
四、保管期限
1、试卷材料档案保存至学生离校后两年,各学院应定期做好试卷档案的鉴定工作,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教学档案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凡需销毁的档案,定期销毁,但必须有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
2、建立关于试卷档案的制度,注意保存试卷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等各种手续的资料。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