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组织开展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经学生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学校立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161项,其中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233项,校级项目928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要求
1.请各项目组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研究内容和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项目研究。
2.学校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行绩效管理,优秀项目给予奖励,不合格项目取消再次申报和指导资格,并核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项目数量。
二、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类型 | 项目所属学科 | 校配套经费(万元) |
启动经费 | 验收优秀奖励 |
国家级 | 省级重点项目 | 理工科类 | 1.1 | 指导教师奖励业绩点按人事处有关绩效奖励办法执行 |
其他 | 0.8 |
省级重点项目 (自筹) | 理工科类 | 0.6 |
其他 | 0.35 |
省级 | 省级一般项目 |
| 0.5 |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
| 0.5(企业提供) |
校级 | 校级项目 |
| 0.2 |
校级项目(自筹) |
| 0.2(自筹) |
备注:省级重点项目(自筹经费),要求学院或指导教师按照省重点项目资助标准进行配套;校级项目(自筹经费),要求学院或指导教师按照校级项目资助标准进行配套,充分利用品牌专业、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等筹集配套经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应由企业提供0.5万元/项的经费。
三、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南林教〔2020〕6号)(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1-2年,经费使用期限为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方可认定素质拓展学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素质拓展学分不予认定。对于结题验收优秀的项目指导教师,学校将根据绩效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项目终止或结题不合格的指导教师,将限制其下一年度申请指导同级别或以上的项目。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逾期未完成者原则上经费将予以收回。
四、结题验收标准
项目结果标准依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南林教〔2020〕6号)中的“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请各学院以及项目指导教师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加强组织管理和过程指导,以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为契机,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附件
附件1. 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 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南京林业大学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