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及时补足2016级毕业班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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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及时补足2016级毕业班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南林教[2019]37号)(附件1)文件规定:“本科生累计获得192个实践学时后获得6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教学环节分为“课外科技活动(创新创业实践类)”、“社会实践类(寒暑期)”、“素质训练(素质拓展类)”三大类模块,分别不得少于 64 学时(2 学分)、32 学时(1 学分)和 96 学时(3 学分)。 针对疫情期间无法大规模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活动的情况,我校启动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调整预案工作。 即将毕业的2016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创新创业实践类)”学分可通过超星尔雅平台在线选修完成1-2门课程的学习(尔雅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3,可供选修的课程列表见附件4)获得。课堂测验及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实践类”学时学分,最高获得32学时。“创新创业实践类”达到最低32学时后,“课外科技活动(创新创业实践类)”、“社会实践类(寒暑期)”、“素质训练(素质拓展类)”三大类模块方可打通计算学时,总学时满足192学时方可毕业。 为了持续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结合学校实际,循序渐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类”学时认定。 2017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类”最低要求学时为48学时,从2018级学生开始,“创新创业实践类”最低要求学时为64学时(2 学分)。学分认定按(南林教[2019]37号)(附件1)文件规定认定。 现将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简称PU)系统导出的2016级获得学时数据表予以公布(附件5)。请各学院督促学生请根据文件(附件1)附录的《学时认定对照表》尽快查漏补缺,并在PU系统申报材料,各学院团委及时线上审核,具体操作参照PU平台使用说明(附件6)。 淮安校区学生暂定由淮安校区相关负责老师管理。 教务处联系人:沈 俣 PU平台联系人:肖 岩 联 系 方 式: 15295536537 联系方式:025-85427145 邮 箱:814750841@qq.com 邮 箱: 286581893@qq.com
附件: 1.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南林教[2019]37号,含学时认定对照表) 2. 关于《南京林业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说明 教务处 团委 学工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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