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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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按照《“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13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16年省重点建材申报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案 1、申报数量:采取限额申报的原则,我校可申报5部,另外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教材,修订和新编教材的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2、名额分配:重点教材的申报要充分结合三级品牌专业的建设任务与实施方案,承担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学院可申报2-3部,其他学院(部)可申报1-2部。 二、申报条件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0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8年10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7年10月1日前实现出版。 三、申报材料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2016年9月9日前各申报人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学院;2016年9月12日前学院完成审核并加盖公章,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材科。 3.有关通知和附件可以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jwc. njfu.edu.cn/。 联 系 人:黄福祯 联系电话:85427228 联系地址:北大山教材科117室
附件: 2. 3.
南京林业大学 二0一六年八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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