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及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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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及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定于近期对2016、2017年立项的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织形式 本次结题验收采取校、院二级形式进行,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由教务处聘请专家进行结题验收,校级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聘请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形成评审意见、公示确认后报教务处复核。 学校将对各学院的验收组织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分配项目名额和经费的重要依据。 三、结题验收对象 1.2016年立项项目中,尚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详细名单见附件。 2.2017年立项项目中,研究周期为1年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对于研究周期为2年的项目,可暂不参加此次结题验收(若项目研究工作已提前完成,可参加此次验收,提前结题。) 3.其他年份立项的、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四、结题材料及提交说明 1、需提交的结题材料 (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项目研究论文(附件3) 不同于已发表的论文,是对项目研究方法、过程、结果的完整论述。 (3)成果展示材料(附件4) (4)《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附件5) (5)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的纸质稿(1式1份)和电子稿,上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2、在线上传结题材料操作说明
指导教师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结题报告。相关要求详见http://kyxl.njfu.edu.cn/ShowNews.aspx?NewsNo=246 五、结题验收基本标准 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6。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院级结题验收标准,院级标准不得低于校级标准。 请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联系人:毛洪贲,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室,联系电话:85427160,邮箱:sjk@njfu.edu.cn。 附件: 2.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研究论文排版格式 4.创新成果展示(实物作品类)或 创新成果展示(学术论文类) 5.《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 6.结题验收标准 7.结题验收成绩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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