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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教案讲稿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6-09-13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教案讲稿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基本文件,加强全校教师的教学交流,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按照学校《关于教案和讲稿撰写的有关规定》(南林教[2004]7号,2012年修订)(附件一)文件精神,学校定于9月下旬开展优秀教案讲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独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均可参加。

    二、参评要求

    1、教案要求。教案体现教师总体教学思路,是教师授课的总纲,是教师的教学设计和设想,参评的教案应符合我校教案基本格式。教案的内容包括授课内容(提要);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过程(如复习旧课、引入新课、重点难点讲授、新内容新知识的补充、媒体使用、作业习题布置、问题讨论、归纳总结、课程考核及课后辅导等)。

    2、讲稿要求。讲稿是教师授课的具体内容,是教师课堂教学的讲课稿,是对全部教学内容的消化,要求详细、全面,讲稿内页的右边应留出适当空白,随时对讲稿进行修改、补充。

    3PPT或讲义等形式的教学材料是教学课件,不能参评。

    4、每个教师限报近两年所教学的一门本科课程,并附课程教学大纲。

    三、评选办法

1、各学院()先组织本院(部)优秀教案讲稿初评,择优

推荐参加校级评选。各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学院(部)专任教师总数的10%,教授参评不占名额。

    2、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依据《南京林业大学优秀教案讲稿评分标准》(附件二)进行评选,评出校级优秀教案讲稿撰写者若干名,经公示没有疑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表彰奖励

    1、本次优秀教案讲稿评比拟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根据参评教案讲稿情况确定,学校将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教学业绩点。

    2、评选结果将作为学校优秀教学质量奖等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评选结束后,将进行优秀教案讲稿集中展示。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学院(部)于926日前将《优秀教案讲稿推荐汇总表》(附件三)和教案、讲稿、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稿各一份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老图书馆211室)。

附件:附件一:关于教案和讲稿撰写的有关规定.docx

             附件二:南京林业大学优秀教案讲稿评分标准.docx

             附件三:优秀教案讲稿推荐汇总表.docx

 

 

                     南京林业大学

                    二O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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