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大学生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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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结果公示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做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16、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验收标准、结果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备注:发表论文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一作者,高水平论文可以是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本科生)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并注明基金名称(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请专利要求申请后获得专利局的受理并获得受理号,原则上要求以项目组成员(本科生)排名前二。 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和申请专利,不能参与评优,但可以作为结题验收成果。 二、材料补充说明 1.对于有取得了新成果的项目,可在公示期内补交材料,学校将根据最新成果重新进行评定结题验收结果。 2.补交材料的项目,请登录南京林业大学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kyxl.njfu.edu.cn/),在“成果申报”中上传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材料和成果展示材料。在补充材料结束后,需在“南林大创项目”QQ群中留言已补充材料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现将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1日,请学院通知到相关学生和指导老师及时查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反映。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反映。 联 系 人:毛洪贲 办公地点:老图书馆206室 联系电话:85427160 E-mail:sjk@njfu.edu.cn
附件:2016、2015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10月31日更新)
教务处 实践科 2017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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