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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指导教师的通知
日期:2020-11-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培训、指导工作,提升数学建模竞赛参赛水平,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实施方案(试行)》(南林创〔2018〕5号)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选聘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指导教师,建立指导教师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报名教师需熟悉数学建模和计算机编程等相关知识和方法,热心于学生竞赛指导工作。

3. 应聘者应为全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选聘程序

1. 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稿本人签字后于12月4日前报送至理学院9A421室,联系人:朱敏,联系电话:85427311,电子稿发送至zhumin@njfu.edu.cn。

2. 资格初选。教务处会同理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提出拟选聘人员名单。

3. 发文聘任。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发文聘任。

三、其他事项

1. 指导教师须参加理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工作,工作内容和时间服从数学建模竞赛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并能利用假期时间对所指导的参赛队学生进行指导,全身心投入,确保取得良好的效果。

2. 本次选聘的指导教师均纳入数学建模竞赛导师库,今后同类竞赛指导教师优先从导师库中选择,并优先推荐参加相关培训、评优等。

3. 指导教师的有关保障和奖励措施,按照《南京林业大学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4.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的成绩作为下一年度聘任指导教师的重要依据。

 

附件: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2:南京林业大学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实施方案(试行)

 

 

教务处

理学院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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